延攬外國運動專業人才來臺發展,主要係為提升我國運動競技實力,補足我國家代表隊選手、教練、裁判等人才缺口,促進運動產業發展。 現行外國運動專業人才來臺申請管道多元,相關法規分由各部會主政,包括勞動部主管之外國人來臺工作申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管之核發就業金卡、內政部主管之外國人歸化等,倘運動團體等相關單位,經審慎評估且依實際業務需求,確有延攬外國運動專業人才來臺之規劃,請依規定向各部會提出申請,本部亦將適時配合相關部會提供會審意見。 另依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為協助運動產業發展並因應相關事業環境變動俾利延攬外籍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人員來臺,外籍從事運動產業之人員來臺從事短期商務活動、技術指導、專業表演等,並未受僱我國內之任一雇主,得憑停留簽證同意其停留期限14日以下免申請工作許可。相關問題,請洽本部諮詢窗口:(02)8771-1848。
外國人來臺工作
入臺途徑:
工作證諮詢窗口:
勞動部(02)8995-6000入臺途徑:
就業金卡法規依據: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諮詢窗口:
國家發展委員會(02)7733-7660入臺途徑:
就業金卡法規依據: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體育領域就業金卡認定原則)諮詢窗口:
運動部(02)8771-1848
外國人歸化
入臺途徑:
高級專業人才法規依據:
國籍法第3條、第5條、第9條諮詢窗口:
內政部(02)2356-6475入臺途徑:
高級專業人才諮詢窗口:
內政部(02)2356-6475入臺途徑:
殊勳於我國法規依據:
國籍法第6條諮詢窗口:
內政部(02)2356-6475入臺途徑:
殊勳於我國諮詢窗口:
內政部(02)2356-6475